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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

從「吳寶春條款」看公務員心態


    麵包師傅吳寶春申請EMBA被拒,引起府院高層關注。馬英九總統昨天指示「留人」後,教育部火速宣布修法,一周後吳寶春就可以同等學歷報考國內大學EMBA班!……教育部昨晚緊急宣布,將在一周內完成修改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,持有乙級證照且五年以上工作經驗,或在國際競賽表現傑出者,能等同大學畢業程度,可報考研究所。……(引用中時電子報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politics/50207622/112013032200118.html)

    看到這則新聞,似乎顯示台灣政府的行政效率迅速,一條法規修改,只需要短短的一周即可,但真正重要的前提是「總統指示」!

    或許有部分的人認為:學歷不足,本就難以順利銜接高等教育;勉強就學,也只是浪費教育資源。但「保障民眾接受教育的權利。」應該是政府責無旁貸的天職吧!政府的資源哪一項不是取之於民?用之於民是理所當然!當人民覺得有自我提升的學習需求時,政府應積極地鼓勵才是,怎會拿出規定限制拒絕於外呢?更何況就讀EMBA又不是不繳學費,據了解相關的學分費用,都是相當的昂貴,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的起。即使讀了EMBA的課程,若未能通過一定能力的檢定,可沒有保證一定要授予學位吧?所以凸顯出的事實就是:
  • 台灣的法令過時,已不能滿足社會的實際需求。
  • 公務人員保守因循的心態,絕對是主要的肇因。
    其實公務部門保守無效率的印象,早已深植民心;雖經過多次組織改革或政黨輪替,但消極因循的生態依舊。此一新聞事件,明顯地是「因人設事」;試問今日若非是吳寶春先生,而是其他的一般民眾,會得到如此的結果嗎?再問,今日若總統或部會首長未予肯定的指示,相關的法規能在一周內通過嗎?相信在你我心中,應該都已知道答案了吧?!
 
         所以,當為政者信誓旦旦地提出改革口號時,何妨冷靜地檢視一下,在執政期間,已經做到了多少真正可以改善人民生活的政策。這才是實在的真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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