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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9日 星期日

年金改革的謬思

蔡政府上任近一年,「轉型正義」儼然是其施政重點,而「年金改革」更是重中之重; 一項攸關全台民眾退休生活的重大政策,在執政黨與政府各機關全力推動下展開。
媒體亦不能免俗地大肆討論,結論當然是一面倒地支持政府改革;但可有人想過,年金制度從規劃、制定、施行、管理…所有的資訊都掌握在政府手中,這是球員兼裁判的角色;以勞保為例,數年前就曾有媒體報導即將破產,還引發不少勞工解約一次領取退休金。但迄今卻不曾再聽聞政府提出勞保有破產的訊息!當政府再打著公平正義的旗幟,由其一手主導的年金改革委員會,召開所謂的國是會議,依照各部會釋出有限的數據資料,行禮如儀地按期限走完程序後,便做出了全然符合執政黨競選時鎖承諾的結論,據此立即訂出修法版本送至立法院,這當然會引發政府有針對性改革的質疑。
細究年改會結論,似乎沒人清楚改革的原則與目標,只有不斷地透過媒體放話。像這樣沒有明確改革原則與目標的共識,就貿然提出法案,引發諸多抗爭就不令人感到意外,也使得社會始終處於分裂動盪的狀態。只要有任何質疑的聲音,就會被歸類為反改革;政府明確地掌握所有的資訊,卻要求質疑者提出具體可行的的版本。倘若連改革的原則與目標都沒有明確的共識,又怎能有具體可行的改革方案?檢視此一過程,除了推波助瀾的媒體與泛泛空言的名嘴能得到實質的獲利外,真還不知誰能得到好處?身處在這資訊氾濫,是非價值錯亂的時代,到底該如何避免思謬,能正確地判斷此一影響深遠的政策呢?個人在此提出淺見以供參考判斷…
「年金改革」議題,依政府的說法,是因為基金即將破產,為了永續經營,不得已而為之…!若此命題為真,我想問:「基金瀕臨破產需要改善的問題屬性,應該界定為經濟問題,還是社會問題?」如果是經濟問題,自然應該由經濟專家主導解決;但政府選擇運用社會學者主導解決,其立場與用意,就顯得並非是真正地想解決問題!或許政府另有想法與目的,僅以單一議題評論,也許過於武斷;但以相同模式來檢視,政府再三強調的勞工低薪與世代分配不公的問題,其立場究竟是以經濟手段處理?還是政治考量呢?
就以低薪問題而言,客觀探究形成的原因,不外乎是經濟環境不佳與市場供需失衡所形成的結果;新政府對外無法積極爭取外商投資,開拓新市場,反而因兩岸關係的既定立場,刻意忽略大陸資金及市場;對內因諸多的環境限制與落後的法規(如不穩定的能源供應與環評),致使企業出走(如台塑集團、台積電…等),這在近期的新聞中,均有明確的報導。
再者檢視現有的低薪勞工的職業類別中,最大宗者當屬人力派遣,而政府正是派遣人力的主要僱用單位!對此,政府可有任何改善措施?這一切難道真的都如政府所言,歸咎於不公義的年金制度所致嗎?
當新政府提出所謂八千多億元的前瞻建設預算開支,身為納稅人,應深切地省思其中的影響;設想如此龐大的資金資源,經過政府的規劃分配,主要的經濟效應會由財團獲得?還是真正落實到全體民眾?就以其中規劃的軌道建設而言,對照高雄捷運的實際營運狀況,整體獲利似乎遙遙無期;而真正可以從建設中獲利的,大概只有捷運沿線的土地吧?當政府財政困難的呼籲言猶在耳,正積極推行年金改革的同時,卻大手筆地支出不確定獲利的資源分配,其用意究竟是否真如政治人物所高舉的公平正義,還是不願將資源再投入維繫退休人員的穩定生活?
政府組織運作的模式,應可類比於企業經營;人民就是股東,推舉出董事長治理公司;而軍公教就是公司的員工,依董事長領導,推動公司營運。在營運初期,因營運需要曾開放當時的員工認股,隨著業務逐漸拓展,在不同的階段,依實際營運需求,與員工簽有不同的勞動契約。基於此前提,謬思的發想如下~
當此公司經營者因外在經濟環境不佳、未認真創新研發或有效管理,致使經營業績每況愈下;在面臨股東大會時,治理團隊為維繫經營權,不惜利用公司的日漸減少的獲利及資源,設法討好掌握股權的大股東,大量地配發股利,藉以保有公司未來的經營權;當公司面臨資源逐漸枯竭的現實,經營者不思開拓經營,卻找來顧問公司檢討推翻過去行之多年的會計制度,另訂新的公司管理規則,藉以合理化濫用資源討好大股東的事實!顧問公司為符合經營者的需求,所提出的管理原則如下:
  • 大股東的權利優於一般股東室合理的。
  • 股東辛苦賺錢投資公司,養活公司員工,所以員工的薪水優於股東是不公平的。
  • 依過去公司員工退休制度所支付早期員工退休的所得過高,會影響公司的營運獲利,不公義必須縮減。所以早期員工在職的認股,其權利也不能比照一般股東,因為在職時已經領了薪水…
試問如此經營的公司,你能認同投資嗎?還是願意投身其中,成為這樣公司的員工?
我是一個小小的退伍軍人,我認同國家,選擇了軍旅報效國家,並依法退役,領取國家規定的退俸。當國家危難之際,身為國民理當配合。對「年金改革」議題,人人均無法迴避;但如上述所言,新政府並未真誠溝通,就急切完成程序,提出法案限期通過。
個人在此誠摯呼籲,政府如誠心改革,請依程序與被改革者溝通,先確立改革原則與目標後,再依原則目標訂定具體可行的法案。若非如此,即便執政黨可利用多數優勢,強行通過法案,其後果將是在台灣內部埋下巨大動盪不安的隱憂!懇請國人三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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